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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丽园区星级评价规范》正式发布
发布时间:2019-12-18 13:08     访问统计:    信息来源:丽水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12月16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正式批准发布《美丽园区星级评价规范》地方标准,标准编号DB3311/T 116-2019。该标准由市经信局负责制定,将于2020年1月16日开始实施。

  制定《美丽园区星级评价规范》标准,是为充分发挥标准的规范和引领作用,以美丽园区星级创建与评价为载体,积极推动工业园区改造升级,全面落实浙江省委、省政府大花园建设决策部署的具体要求,也是进一步实现高质量绿色发展的战略之举。

  自我市开展重点领域“百大”标准创制工作以来,我局承担了《美丽园区星级评价规范》编制工作。从今年4月份开始立项,标准起草小组通过草案研制、调查研究、专家研讨、征求意见、专家评审等程序,以科学、客观、合理、适用为原则,依据现行相关国家、浙江省法规文件,并结合丽水市各工业园区的实际情况而定。本标准的评价指标由4个一级指标、11个二级指标、1个加强项指标组成,含环境质量、产业水平、配套设施、管理服务等4大类。评价指标总分为100分,得分85分以上为五星级美丽园区,75分至84分的为四星级美丽园区,60分至74分的为三星级美丽园区,不满60分的不评星级。标准还对相关的术语、基本要求、评价原则和方法、相关指标及计算、组织程序和监督管理等进行了规定。

  本标准的制定与发布,为丽水市范围内美丽园区的评价工作提供了统一的规范,并为全省大花园建设提供可借鉴、可复制、可推广的“丽水经验”和“丽水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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