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根据丽水市人民检察院“为民办实事集中巡回庭审”活动部署,近日,丽水市莲都区人民检察院联合丽水市莲都区人民法院、丽水市职业技术学院开展巡回庭审,在丽水市职业技术学院公开开庭审理了由莲都区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的朱某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丽水市职业技术学院共400余名师生旁听庭审。
该案是一起帮助转移电信网络诈骗资金案件,朱某某明知他人的资金是犯罪所得,仍提供6张本人办理的银行卡,帮助他人转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所得资金11.6万余元,分得好处费人民币800元。
庭审过程中,控、辩双方围绕案件的事实、罪名认定及量刑情节等展开了充分的举证、质证、辩论,莲都区法院当庭宣判,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朱某某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缓刑两年八个月,没收800元非法所得及银行卡等作案工具,并处罚金3000元。

庭审结束后,莲都区检察院还播放了电信网络诈骗宣传短片,检察官以本次庭审案件为背景,向在场学生介绍了“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诈骗罪”等常见的电信网络诈骗相关犯罪的种类、构成要件、犯罪手段和预防方式,警示同学们敬畏法律,不参与、不帮助电信网络诈骗,增强反诈骗能力,提高警惕性。活动结束后,现场的同学们纷纷表示受益匪浅,收获颇多。大家更加深刻地了解了如何预防电信网络诈骗,提高了自我保护意识。
莲都区检察院检察官助理樊宇薇介绍,近年来,电信网络诈骗类案件呈现高发态势,涉案人员越来越呈现出年轻化的特点。在校学生很可能由于社会经验不足、贪图小利、法律意识淡薄等原因,在不自知的情况下成为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帮凶。本次公开审理的案件,恰好是典型的电信网络诈骗下游犯罪,在学校进行公开庭审活动,能给学生更直观的教育,更好地起到“以案说法”的警示教育效果。

同时,此次活动也是莲都区检察院深入推进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履行好“谁执法谁普法”职责、践行司法为民、关爱学生健康成长的重要举措。接下来,莲都区检察院将进一步结合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系列活动,大力推进法治进校园,进一步引导和带动全社会共同关注青少年的合法权益保护,为青少年成长营造一个安全、和谐、文明、健康的法治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