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市企业智能化改造和数字化转型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数字化改革决策部署,根据《丽水市数字化改革总体方案》(丽委改发〔2021〕1号),现就加快推进我市企业智能化改造和数字化转型提出以下行动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为核心,深入实施数字经济“一号工程”2.0版、传统制造业改造提升2.0版。以推进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数字化、智能化改造全覆盖为目标,分层级推进企业智能化改造和数字化转型提升扩面、分行业推广应用典型案例、分层次提升智能制造水平、分系统培育转型赋能生态,抢抓数字化改革红利,加快构建“数字化生产线—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未来工厂”的梯度培育机制,着力提升数字经济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二、工作目标
——2021年底前,产业数字化转型不断加快,累计完成300家规上企业自动化、数字化、智能化改造,改造率30%以上,力争打造未来工厂1家、培育试点3家,创建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8家。
——2022年底前,新智造推进机制和支撑服务体系基本建立,形成一批以未来工厂为引领的新智造企业群体,完成500家规上企业自动化、数字化、智能化改造,改造率50%以上,打造未来工厂2家、培育试点企业5家,创建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10家。
——2023年底前,未来工厂引领下的新智造企业群体不断壮大,完成800家规上企业自动化、数字化、智能化改造,改造率80%以上,打造未来工厂3家、培育试点企业8家,创建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12家。
三、重点任务
(一)持续深入开展企业智能化数字化诊断。
要着力培育发展一批具有行业及专业特色的、业务辐射本地区或周边地区的智能制造工程服务公司,完善技术支撑体系。鼓励企业与工程服务公司合作,围绕企业工艺装备、生产过程、终端产品及生产运维的智能化、数字化改造,开展诊断服务研究提出改造方案,进一步提升企业智能化改造的意识。到2023年,全市完成1000家以上企业的智能化数字化诊断,基本实现对规模以上企业诊断全覆盖。
(二)大力推进企业智能化改造。
研究出台加快企业开展数字化智能化改造的政策措施,加快人工智能、大数据、5G等新一代信息技术的深度应用,培育网络协同制造、个性化定制、服务型制造等领域示范企业。推进龙头企业实施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建设、骨干企业实施自动化/智能化成套装备改造和中小企业实施“机器换人”、智能模组和系统应用等数字化智能化改造。每年推广工业机器人400台以上,到2023年末实现在役工业机器人达到2500台。
(三)加快推进企业数字化转型。
加快推进新一代信息技术和制造业深度融合,充分运用工业互联网、人工智能、云计算、区块链、大数据等前沿技术,构建形成全产业链的智能化制造、数字化管理新模式。鼓励企业开展智慧工厂、数字车间、智能产线、自动工段的改造提升,支持企业应用信息化管理系统,实现产业链协同采购、协同制造、协同创新、协同提升。积极推广大数据驱动的“云定制”柔性生产、精益管理、智能运维等模式。推动企业深度用云,加快形成一批5G技术支撑的工业应用新场景。
(四)实施智能制造和数字化转型试点示范。
坚持以未来工厂建设为最高标准,支持一批企业开展工艺装备、生产过程、终端产品及生产运维的智能化、数字化改造,为行业推广应用提供示范案例,提出一批行业共性解决方案,切实际低企业技改门槛。重点围绕新一代信息技术应用、数字化设计、智能化生产、数字化管理、网络化协同、个性化定制、服务化延伸、绿色化生产、安全化管控等9大应用场景,积极培育遴选“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未来工厂”等试点示范项目,对符合条件的智能制造和数字化转型试点示范项目予以政策支持。
(五)大力发展智能化数字化改造服务体系。
坚持“政府主导、企业主体”,加快推进高水平行业级、区域级、企业级工业互联网平台建设,在不锈钢、木玩、青瓷、宝剑、石雕等行业探索建设丽水特色企业级和行业级工业互联网平台,为企业提供“标准化、通用型、低成本”的数字化解决方案。积极培引工业信息工程服务商,完善中小微企业与平台企业、数字化服务商的对接机制,提升数字化转型服务供给能力。加快建设5G网络等新型基础设施。推进企业高水平上云、深层次用云,提升研发生产、管理运营、业务创新效率和水平。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市数字化改革数字经济组统筹推进智能化改造和数字化转型工作,市发改、商务、科技等部门和各县(市、区)、丽水开发区要结合工作目标,细化研究出台支持措施,加强要素保障,积极协调解决改造中的重大问题。各责任部门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真抓实干,结合实际制定企业数字化智能化改造推进措施,健全工作推进机制,狠抓落实。
(二)推进改革创新。
以数字化改革为牵引,深入推进数字经济系统建设,加快构建“产业大脑+未来工厂”核心架构,推动产业链、创新链、供应链融合应用。贯彻落实各项加快生态工业和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相关政策,切实助力企业加快发展。推进丽水市信用信息服务应用、丽水市生态金融综合服务应用等建设,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水平。加强政策解读与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
(三)打造标杆示范。
市经信局制定丽水市企业智能制造和数字化转型试点示范项目推进实施办法,每年遴选一批项目实施后在降低运营成本、缩短产品研制周期、提高生产效率、降低产品不良品率、提高能源利用率等方面明显提升的企业为市智能制造和数字化转型试点,加快形成地方数字化智能化改造经验做法。
(四)加大政策支持。
为着力推动企业数字赋能,市级已出台《丽水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生态工业和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意见》(丽政发〔2021〕12号),支持企业智能化技术改造和数字化转型的补助比例最高达到30%,最高补助1000万元。各县(市、区)和丽水开发区要积极参照执行市级政策,或研究制度更加有力的政策举措,积极支持企业数字化智能化技术改造、支持小微企业数字化提升、支持企业两化融合及深度上云等,确保工作形成合力,取得明显成效。
(五)加强督促指导。
市经信局将进一步分解落实推进企业智能化、数字化改全覆盖的年度目标,实行定期督察、通报制度,同时列入市经信局对各县(市、区)和丽水开发区的年度经信工作考核。各属地经信部门要围绕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积极部署年度目标,及时发现问题,主动帮助解决,推动工作落实。
附件:丽水市企业智能化改造和数字化转型三年行动计划目标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