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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全市工业企业重点生产物资、防疫物资通行证办理工作人员信息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2-05-11 17:03     访问统计:    信息来源:丽水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近期,国内疫情呈多点爆发态势,为坚决做好我市工业企业重点物资、防疫物资运输保障,齐心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切实帮助企业及时办理绿色通行证,现将全市工业企业重点生产物资、防疫物资通行证办理范围、办理流程、经办工作人员信息等予以公布。

一、办理范围:经信部门负责办理重点生产物资、防疫物资的生产型工业企业的通行证,非生产型工业企业不在办理范围。储备物资、能源和大宗商品,农产品及农业生产物资,生活物资,医用及药品物资等分别由发改、农业农村、商务、卫健等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办理。

二、办理流程:1.企业申请。登录浙江省浙江省重点物资运输车辆通行证办理系统,选择企业对应的所辖县市区,填报上传相关资料,然后提交申请。如莲都区工业企业的所在县选择莲都,青田县工业企业的所在县选择青田;丽水经济开发区的企业所在县选择市辖区,丽景园的企业所在地选择景宁县。2.属地经信部门审核。对提交相关材料符合要求的,及时审核通过。对非工业企业以及资料不符合要求的予以驳回。3.通行证使用。通行证申请成功后,企业可下载通行证并打印,也可告知驾驶员在“卡车司机在线”查询并使用。

三、各县(市、区)、丽水经济开发区经办人员信息:

县(市、区)

经信局分管

负责人姓名

处室/科室

负责人姓名

手机号码

审核工作

经办人员姓名

手机号码

市本级

副局长 舒杨胤

经济运行处 李建敏

181******13

赵丰年

181******37

莲都

总经济师 朱碧影

企业科 朱碧影

139******06

潘鹏羽

151******03

青田

副局长 叶磊

企业科 邓拓

138******06

邱瑜

138******99

龙泉

副局长 刘雪波

企业科 毛鑫霞

152******08

孙飞

187******62

云和

总经济 师练飞

信息化科 祝海杰

136******39

李鹿羽

151******71

庆元

副局长 叶绍椿

企业科 范传金

136******98

叶慧芬

182******01

缙云

副局长 翁伟朝

企业科 潘舜成

138******33

贺健

137******92

遂昌

副局长 杨思宝

企业科 张廷云

136******84

吴振武

139******39

松阳

总工程师 周扬胤

企业科 杨炳杰

137******94

潘雨倩

136******24

景宁

副局长 郑晓芳

综合企业科 何苏芳

137******87

严小霞

157******35

开发区

副局长 胡卫雅

叶洪春

136******80

向芬

150******58

附件:工业企业重点物资、防疫物资通行证企业端操作指南.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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