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我们对以局名义制发的相关政策性文件进行清理,决定将以下3个文件予以废止,现向社会征求意见,如有修改意见请于 8月 5 日下班前反馈至丽水市经济和信息化局,逾期未反馈则视为无意见。联系人:林斌,联系电话:2095036。
2022年07月27日
丽水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关于废止相关政策性文件的通知
各县(市、区)经商局、丽水开发区经贸局,各有关单位:
近期,我们对以局名义制发的相关政策性文件进行清理,决定将以下3个文件予以废止,现予以公布。
一、2个行政规范性文件:
发文字号 | 文件名称 | 清理意见 |
丽经信 〔2021〕22号 | 丽水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丽水市企业智能制造和数字化转型试点示范项目推进实施办法》的通知 | 废止 |
丽经信投资〔2021〕22 号 | 丽水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丽水市工业设计基地考核管理考核细则(试行)》的通知 | 废止 |
二、1个文件:
发文字号 | 文件名称 | 清理意见 |
丽经信 〔2021〕54号 | 丽水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修改《丽水市企业智能制造和数字化转型试点示范项目推进实施办法》的通知 | 废止 |
丽水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2年7月 日
意见采纳情况:
2022年7月27日至2022年8月5日,丽水市经济和信息化局通过局内门户网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关于废止相关政策性文件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截至2022年8月5日,共收到公众意见0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