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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求《丽水市智能网联车辆道路测试与示范应用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意见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2-08-19 17:28     访问统计:    信息来源:丽水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以及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交通运输部《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与示范应用管理规范(试行)》(工信部联通装〔2021〕97号),为进一步推动丽水市汽车智能化、网联化技术应用和产业发展,规范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与示范应用,我办牵头对《丽水市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进行修订完善形成了《丽水市智能网联车辆道路测试与示范应用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征求意见稿)。经8月15日市道路车联网联席工作小组成员单位扩大会议审议,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2年8月20日至8月31日。

有关单位和个人如有意见或建议,请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邮箱:441942077@qq.com,邮件主题注明“《丽水市智能网联车辆道路测试与示范应用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征求意见”。如以单位名义反馈的,请邮件附上加盖单位公章的扫描件PDF。 

联系方式:丽水市继光街27号3楼311室(丽水市经信局信息化处,联系人:周丽 电话:0578-2095046)


附件

附件.丽水市智能网联车辆道路测试和示范应用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公开征求意见稿).pdf


丽水市数字经济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8月19日


反馈情况链接:关于公开征求《丽水市智能网联车辆道路测试和示范应用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采纳情况反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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