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3年6月13日至8月4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对市经信局开展了巡察。10月12日,市委巡察组向市经信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市经信局党组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始终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的高度,深刻认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的部署要求上来,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正视问题,以强烈的紧迫意识改正问题,切实做好整改工作。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加强周密部署。召开局党组会、局党组巡察专题民主生活会、全局干部大会等巡察整改会议(活动),明确提出要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最重要的工作抓实抓好。二是坚持问题导向,迅速落实整改。局党组书记、局长认真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职责,对巡察整改工作做到亲自部署、亲自协调、亲自督查、亲自抓落实;各分管领导和处室各司其职,认真按照要求积极抓好巡察整改工作。三是全面抓好督查,切实提高实效。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为契机,深刻剖析产生问题的根源,与推动丽水经信工作高质量发展结合起来,通过巡察整改工作,切实提高实效。巡察反馈问题23个,已全部完成整改。在整改工作中,教育提醒12人(次),新制定制度(机制)12项。
一、关于“统筹推进工业高质量发展办法还不够多,破解难题还需更加有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深入实施“腾笼换鸟”攻坚行动。巡察整改以来,组织全市按宗地、企业开展工业企业亩均税收情况的深入排摸,形成了亩均税收1万元以下企业、亩均税收1-3万元企业、集中连片区域三张整治提升清单,构建“摸清底数—清单管理—挂图作战—逐一销号”的工作模式。开展每月完成情况通报晾晒,11月会同有关单位开展专项督查。2023年列入整治的494家亩均税收3万元以下企业整治率达100%;20个集中连片整治区域共194家企业、面积2506.87亩,整治率100%。全年全市规上工业亩均税收20.4万元,增长8.5%。
(二)大力推进企业智能化数字化技术改造。召开全省产业数字化“三个全覆盖”丽水专场推进会,引进培育华为(丽水)数字经济创新中心、省智专委、维拓工业互联网等12家产业数字化服务商,摸排全市未开展技术改造的规上企业名单,督促企业加快技改步伐。2023年全市规模以上企业开展技术改造1215家,覆盖率80.5%;新增省级未来工厂和未来工厂试点企业各1家。
(三)组织开展数字经济核心产业突破方向大走访大调研活动,形成调研报告。编制出台《丽水市数字经济创新提质“一号发展工程”实施方案》,重点打造“113X”数字经济产业体系,即培育丽水开发区千亿级,数发公司百亿级,遂昌新型储能、松阳智慧交通、青田元宇宙等3个50亿级数字经济产业集群,各县(市、区)培育若干家数字经济核心企业。结合主题教育,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先后形成了《丽水市推进数字经济创新提质“一号发展工程”的现实基础和发展路径探究》《丽水半导体全链条产业发展调研思考》等一批调研成果,供领导参考决策。
(四)通过各种措施积极争创国家级、省级各类示范试点荣誉,2023年共获得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等各类示范试点荣誉 780 项,其中国家级 20 项、省级 760 项。
二、关于“谋划全市工业发展职能作用发挥不够充分”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加强工业发展谋划,形成生态工业“十四五”规划中期评估报告,理清工作思路,全力推进“中医药大健康+半导体”两大产业链培育、数字经济“113X”+集群培育“1315”两大工程、“制造业投资+人才创新”产业链创新链两链协同、“新空间拓展+腾笼换鸟”两大空间拓展、“精准服务+梯度培育”政府企业双向发力,推动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组织开展“1315”特色产业链发展情况调研,形成《以“1315”产业链承接“415X”先进制造业集群建设》调研报告。2023年五大主导产业实现规上工业产值1554.2亿元,增长11.1%,占规上工业产值比重68%,比上年提高了5.7个百分点。2个产业大脑列入2023年省级第三批工业领域行业产业大脑试点。
(二)加大制造业招商力度。建立项目统筹、项目研判流转机制,对获取制造业重大项目信息进行分析研判。已制定并完善17条产业链提升方案,列出各条产业链主要企业名单,行业招商清单和招商鱼骨图,产业链招商关键性指标与措施。举办招商工作培训会,邀请丽水富岭产业平台运营公司董事长、总经理为全市经信系统干部作招商引资工作辅导。已完成年度落地项目1个的目标任务,向市双招双引办提供重大制造业招引项目信息8个。
(三)组织全市开展企业梯度培育。2023年,新增纳爱斯集团省级“雄鹰企业”;新增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11家,累计达33家,入围数在全省占比再创新高;新增省级专精特新企业145家,较上年增长32家,累计达318家;共培育364家省级创新型企业,较上年增长93家。制定出台促进企业上规上限的补充意见,全年新增规上工业企业146家(其中小升规58家、新投产上规88家),规上工业企业累计达1714家。
(四)加强中医药大健康产业培育。2023年11-12月,重点开展中医药大健康产业“双招双引”工作,组织开展招商攻坚行动,共计开展招商对接活动7场。全年全市中医药大健康产业实现全产业产值 75 亿元,增长 11.6%,高于规上工业 6.8 个百分点。全年完成中医药大健康重点项目招引23个,固定资产总投资额89亿元。牵头市农业局、林业局推进“处州本草丽九味”种植扩面提质,全市新增“丽九味”种植面积2.24万亩,完成年度目标的175.2%,新增“灵芝、三叶青、黄精、铁皮石斛”等四大特色药材种植面积1.88万亩,完成年度目标293.8%。建成20个中药材标准化种植基地和5个中药材资源和良种繁育基地。在龙泉召开第四届中国(龙泉)灵芝产业大会,邀请30余家医药行业重点企业及56家龙泉市的灵芝加工、种植企业参加交流对接活动,现场签约7个项目、采购金额0.9亿元。组织12家中医药大健康企业参加第17届中国成长型医药企业发展大会。
三、关于“打好稳企纾困“组合拳”推动企业发展有差距”问题的整改
(一)加强调查研究。完成全市规上农副食品加工业百元营业成本情况的调研,开展“小微你好”专项行动,已举办《中小企业促进法》《浙江省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条例》《浙江省民营经济发展促进条例》宣讲3场,举办“丽企大讲堂”为企业普法、讲政策直播56场,梳理并解决一批关于企业招工用工、项目审批咨询、资金和供应链保障等企业发展存在的问题困难。
(二)强化助企服务。印发《2023年市直单位助企服务员考核办法》,举办新选派助企服务员业务培训会议;会同市综合行政执法指导办公室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涉企行为提升增值服务十项举措》,在加强“事前统筹”、落实涉企检查报备、全面推行“综合查一次”等十方面对助企服务行为进行规范。优化“浙企之家”平台功能,通过“浙企之家-丽企大讲堂”线上直播233场,观看84.5万人次;2023年10月以来,开展直播72场、观看10.8万人次。全力打造“立即兑马上办”服务企业品牌,在“浙企之家”平台丽水专区开设“清廉之窗”应用。
(三)举办“丽即兑”系统应用推广会15场,470余人线下参与现场培训,7000余人在线观看直播。开展线上政策宣贯直播23场,观看5.7万人(次)。举办线下政策宣贯活动13场,参与人数422人(次)。深入实施“135”限时办结制度,加强企业诉求办理进度跟踪,确保企服办及时流转交办、部门及时办理解决。
(四)打造“丽即兑、码上办”精准服务企业品牌。“丽即兑、码上办”精准服务企业机制获全省经信系统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评价最佳实践单位。2023年,全市通过“丽即兑-政策找企业”系统上线1031个政策事项,完成兑现8161件次,兑现金额23.7亿元,惠及企业4011家,政策兑现率100%。通过IRS和部门报送方式将222万条企业数据回流到企业信息库;优化完善“丽即兑”系统入口,提升企业使用便捷度;规范299条模块字典内容,完善“事项条款库”,提高“政策找企业”精准度。
四、关于“聚力优化营商环境,距当好服务企业的‘店小二’有差距”问题的整改
(一)深入实施“135”限时办结制度。加强企业诉求办理进度跟踪,截至12月底,累计收集企业诉求1919个,已办理1913个,办理率99.68%。定期梳理企业诉求问题以及县市区企服工作先进经验,巡察整改以来,已编制《企服工作快报》2期,其中,共收集各县(市、区)重点企业问题8个,宣传县(市、区)优秀案例9个,推进了配套设施、用地、资金以及审批流程等方面的共性问题化解。
(二)规范服务券使用。开展丽水市企业服务需求调查问卷工作,共收回有效问卷553份,对6家用券服务机构进行走访,召开2次“人才面对面”座谈会,进一步优化服务券使用范围,财税审计服务类金额由90万元减至30万元,知识产权服务类金额从31万元增至77万元,对技术创新、知识产权等类型的支持力度提升到45.2%。组建志愿服务工作站20家,组建志愿服务专家60名。10月以来,共开展活动9场,参与人数255人(次)。持续优化服务券发放程序,实现线上全流程,企业和服务机构通过“丽企之家”专区内的“码上中介”“码上用券”两个应用,实现申请、抢券、用券、评价全程线上操作。10月以来,对85家入驻服务机构进行资格审查复核,清退不符合条件的服务机构3家。
(三)完成助企纾困专项资金拨付。下发通知,督促被通报的6个县(市)落实资金使用方案,6个县(市)均已完成兑付。对助企纾困专项资金每周跟踪进展,全市完成拨付1443万元,拨付率100%,完成省厅规定9月前完成全面拨付的要求。2022年助企纾困专项资金已全部通过丽即兑系统拨付。
五、关于“廉政风险防控措施不够有效”问题的整改
(一)规范招投标管理。组织对2022年企服平台中标情况进行了复盘,对项目招标流程等情况进行复原。出台平台运营机构绩效考核办法,2023年12月,对平台运营公司进行考核。组织工作人员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财政局学习项目招标、政府采购等内容。修订出台了《丽水市经济和信息化局采购内部管理制度》,提出了规范政府采购的措施。在全局开展《公职人员参与招投标活动“十严禁”》宣贯。
(二)规范合同管理。2023年12月,修订出台了《丽水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合同管理制度》,从合同审核、签章、执行、变更及解除、归档等方面进行了完善,严格合同管理制度执行。2024年1月,对合同执行情况进行抽查。
(三)加强“三重一大”制度执行整改。印发《丽水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三重一大”制度》,进一步明确“三重一大”事项范围。已修订《中共丽水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党组会议事规则》及《丽水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局长办公会议制度》。本次巡察反馈后,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了“三重一大”制度,先后召开4次局党组会议,讨论决议重要工作议题55项,均严格按照局“三重一大”制度执行。开展2023年度政务公开自查,多渠道开展对外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巡察整改以来,通过市政府政务公开专栏及局网站公开政务信息312条。
六、关于“落实选人用人主体责任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加强干部队伍建设谋划。全面开展“导师带徒三学三比争创青年先锋”活动和“明德守法、完善自我”专项行动,突出“青年说”“青年写”“青年干”。已建立市经信局青年干部储备库(第一批),从三个层面加强青年干部储备。12月25日,下发了加强青年干部培养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明确提出培养目标。
(二)规范单位自聘人员管理。已对2021年以来劳务派遣人员情况进行自查,严格按照新出台的《市经信局编外用工管理办法》,加强对劳务派遣人员管理。
(三)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制度。11月,局党组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同时组织局人事干部学习了干部人事、干部档案管理等理论知识。已对2021年以来干部职级晋升情况开展自查自纠。落实档案赋码工作,赋码工作完成率达到100%。下发《丽水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人事管理办法》,对职级晋升程序等方面内容进行修订。
七、关于“上轮巡察少数问题依然存在”问题的整改
(一)采取措施提高专项资金执行率。召开专项资金执行率不高专题会议,逐个分析项目资金执行情况,督促各专项加快执行。由局分管领导对5个处室负责人,就2023年专项资金执行率不高和省下达专项资金被收回的责任处室进行批评教育。从8月开始,每月梳理专项资金执行情况,并逐个督促处室执行。市经信局年度资金执行率达98.4%。
(二)争取专项资金支持。成立由分管副局长任组长的专项处理小组,重新核对未兑付项目清单及需清退款,及时向市财政局沟通,争取专项资金支持。
下一步,市经信局党组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继续抓好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以巡察整改成效促进丽水生态工业和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
一是进一步规范内部管理。加强党纪党规学习,教育引导全局干部时刻牢记纪律意识,深入学习领会近年来新出台的党纪条规以及上级有关规定。以加强制度建设为重点,完善和建立相关制度,在党员学习教育、干部管理、财政专项资金管理等方面,建立长效机制,切实发挥巡察的成效。
二是进一步推动经信事业高质量发展。坚持把巡察整改工作与推动经信工作紧密结合、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紧密结合,围绕积极大力推进“双招双引”、平台“二次创业”、“亩均论英雄”改革、传统制造业改造提升、数字经济创新提质“一号发展工程”、企业梯度培育和数字化改革等,进一步推动丽水生态工业和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
三是进一步加强经信队伍建设。以巡察为契机,加强党建、全面从严治党、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压实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党组成员及各处室主要负责人的“一岗双责”责任。强化干部队伍建设,加强经信干部梯度培养,进一步提高干部能力和水平。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电话:0578-2095023;单位地址:丽水市继光街27号丽水市经济和信息化局。邮编:323000;电子邮箱:179692508@qq.com。
中共丽水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党组
2024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