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丽水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开展2024年绿色制造名单申报和动态管理工作的通知》(丽经信绿色〔2024〕7号)文件要求,结合《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浙江省绿色低碳工业园区、工厂建设评价导则(2024版)的通知》(浙经信绿色〔2024〕104号)等文件精神,市经信局组织开展了2024年度丽水市绿色低碳工厂(绿色低碳园区)创建工作,经企业申报、各地初审、推荐和我局组织开展专家评审会复核结果,拟认定浙江沃沃阀门有限公司等43家企业为2024年丽水市绿色低碳工厂;拟认定丽缙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等2个园区为市级绿色低碳园区。现予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4年9月2日-2024年9月10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与市经信局产业投资处联系。
联系人:冯允。
联系电话(传真):0578-2095051。
邮箱:675059001@qq.com。
丽水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4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