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丽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第五届丽水市工艺美术大师评审和历届市工艺美术大师复审工作的通知》要求,经各县(市、区)申报,第五届丽水市工艺美术大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初审,311人符合参评资格(具体名单见附件1);170人符合复审资格(具体名单见附件2)。现予以公示。
一、公示时间:2025年1月7日至14日,公示期5个工作日。
二、反映问题的方式
1.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丽水市经信局监察室或丽水市人力社保局监察室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违法违规等问题。
2.反映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具体详细。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并有可联系的方式;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署报本人真实姓名及联系电话。
3.联系方式:丽水市经信局联系电话:0578-2095023;丽水市人力社保局联系电话:0578-2091257
附件:
附件1第五届丽水市工艺美术大师参评资格人员名单.wps
附件2历届丽水市工艺美术大师复审资格人员名单.wps
第五届丽水市工艺美术大师评审工作领导小组
2025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