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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公布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3-14 09:15     访问统计:    信息来源:丽水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各县(市、区)经商局(经信局)、丽水经开区经发部,局内各处室: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编制指引(试行)的通知》(浙政办发〔2021〕3号)和《浙江省档案局 浙江省司法厅关于印发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档案管理办法的通知》(浙档发〔2020〕14号)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2025年度丽水市经济和信息化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清单》,现予印发。


附件:2025年度丽水市经济和信息化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清单




丽水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5年3月11日    



附件

2025年度丽水市经济和信息化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清单

序号

项目名称

承办

单位

会同

单位

决策依据

计划完成时间

决策程序

时间节点

1

关于推动工业和信息化跨越式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

丽水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

1.《进一步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浙政发〔2024〕4号)

2.《关于推进浙江数商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浙制高办〔2024〕21号)

3.《关于支持山区26县生态工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举措》(浙经信产业〔2022〕26号)

4.《丽水市生态工业高质量绿色发展倍增行动方案(2020—2025年)》(丽委办发〔2020〕17号)

公众参与

2025年8月

专家论证

/

风险评估

/

公平竞争审查和合法性审查

2025年10月

集体讨论决定

2025年11月

注:1.公众参与方式还包括座谈会、听证会、实地走访、书面征求意见、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问卷调查、民意调查等;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开征求意见的期限一般不少于30日。

2.专家论证、风险评估程序根据决策事项需要履行,非必经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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